常常见到他发呆。

从没遇见这么会发呆的人。

也许是巧合,或许是缘分。

我经常遇见他,不知他有没有发现到。

他可以算是可爱的男生吧?虽然用可爱来形容男生似乎有点怪,但我总觉得只有用可爱来形容最恰当。说真的,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样子,只能看得出他的轮廓,还有他那土土的眼镜。拜托,现在是什么年代了,哪还有人戴这种黑框四方眼镜?

说他呆,倒不如说他有些笨拙。

为什么呢?

明明是平路,明明地上没有香蕉皮,他就是有办跌倒!

明明前面有电杆,他也有办法一头撞上去!

真是不可思议!

心情低落时,看到此情形,还真让我几乎笑翻了!

如今,我又再次见到他。却又让我看到他的丑事!我还真犹豫要不要去跟他说一声。 看着别人经过都会望着他,偷偷的笑,又有点于心不忍,结果,我决定当一分钟的好人。

我慢慢走向他,轻轻的说... ...

然后,我转头离去,免得我笑场。

他的表情,真让我... ...印象深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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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燕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